4月20日,邵东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当庭宣判一起涉未成年人网络电信诈骗案,并向长期未尽子女教育责任的被告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该院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据悉,小刚(另案处理,化名)和小明(未成年,化名)系同胞兄弟,父母一直在外务工,兄弟俩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在兄弟二人的成长过程中,小明父母长期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在家庭教育中缺位,未及时关注兄弟二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感情需要,未引导兄弟二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未帮助兄弟二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更未预防和制止兄弟二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最终导致兄弟二人均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在法庭上,法官、检察官对小明进行了法治教育。庭后,为有力敦促小明父母履行好监护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法官在该院家庭教育指导室向小明父母予以训诫,并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小明父母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养育、陪伴小明,引导小明积极规划今后的生活,并定期报告小明的生活情况及心理状况,法官也将进行回访。
满脸羞愧的小明父母表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将按照法官和《家庭教育令》的要求,担负起监护教育职责,帮助和引导孩子重新回归正常家庭生活,遵纪守法,成为社会有用之人。